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和交流,推动我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凝心聚力工作,现根据苏委教统[2004]2号文件要求,对我校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作出如下规定。 一、联系交友的基本原则 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交挚友,交诤友。 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积极、宽松、和谐、活泼的交友氛围。 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不断增强与党外朋友的共识。 二、联系交友的内容 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联系交友的方式和考核 党委统战部负责建立联系交友名单。交友范围主要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侨联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有关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等。党委统战部应根据校、院(系)和学校党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业务分工,确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名单。交友名单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作适当调整。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贵在坚持,重在落实。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各机关部门、各院(系)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1―2名党外朋友。交友名单由党委统战部协助安排。 党员领导干部与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每学期联系、谈心至少一次,也可以视情况需要随时进行交谈;也可登门拜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情况应以党委统战部印发的专门记录本作简要记录以备考核,并及时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以及他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委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情况列入校、院(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附件:华东船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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