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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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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被禁
  我国将建立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 2008-04-09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禁止政府部门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赠票,禁止公款购买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
  意见提出了从根本上解决演出市场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首先从公益角度出发,我国将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出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对到城市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进行公益性演出的补贴,支持举办针对青少年的低票价或免费的爱国主义教育专场演出,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普及类演出。鼓励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创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鼓励国有演出场所、国有演出单位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
  意见还提出要拓宽演出市场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演出产业,允许适度引进外资进入国内演出市场,大力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同时,意见要求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场馆,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面向大众、面向基层的演出场所,积极开发旅游演出市场、大众化娱乐演出市场、戏剧曲艺类专业小剧场等多场次、低价位演出市场,建立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演出市场供给体系。
  意见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减少节庆大型演出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赠票,禁止公款购买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规范政府部门现场监管工作用票数量及位置,加强和改进大型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坚决打击演出市场制贩假票、倒卖演出门票的行为;依法处理内容低俗、秩序混乱的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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