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二年一月十一日修订)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党建工作研究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学院群众性学术团体,是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党建工作研究会的团体会员。研究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
- 宗旨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双为”、“双百”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全院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党务工作者、教师和专家、学者,研究、探讨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推动“两课”的学科建设,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培养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任务
1、组织力量调查了解师生员工现实的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工作状况,总结经验,研究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2、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科学研究规划。组织课题研究和多种形式的科研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资料和党建工作的参考资料。
3、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学术研讨会,交流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科研成果和信息;不定期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学术交流活动;评选和推广优秀研究成果。
4、积极开展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5、编辑出版会刊
会员
凡承认本会章程、志愿并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成为本会成员。
学院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两课”教师、系(院)学工办成员和班主任可直接登记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的研究任务和其他任务。
积极参加和推动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科学研究,向本会提交科学研究成果、信息和资料。
会员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以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优先使用本会出版、编印的刊物和信息资料。
组织
本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人选从院党政领导、系(部、院)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中推荐,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会员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理事会则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理事会议。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2人,组成常务理事会主持本会日常工作。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建工作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党委组织部。
本会设副秘书长若干,由理事会聘请。
经费
经费来源学院行政拨款和有关单位的资助,经费用于开展活动,补贴出版论文集,奖励优秀研究成果等。
七、本章程的修订由会员大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