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全校“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的函》以及我校法制办下发的《2003年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校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3年12月2日下午2:00-4:00,利用周二业务学习时间进行。
二、考试内容
重点是民事法律、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知识。主要参考书目及法律法规有:《“四五”普法教师读本》、《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三、考试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集中、开卷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卷。
五、组织与安排
1、本次考试是全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考核的重要措施之一,省教育厅将对各校的考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党组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普法考试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赴部分高校进行巡考。
2、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我校法制办负责印发、阅卷。省教育厅将于12月5日前随机调取部分高校试卷到省里统一阅卷。
3、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2002年-2004年省教育厅连续三年组织普法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请各党组织及有关部门把参加本次考试的名单按要求登记好(登记表见附件)。
4、请各党组织及有关部门派人于11月26至27日到法制办领取试卷,并于12月2日把做好的试卷交至法制办(即宣传部办公室)。
附件:《2003年度“四五”普法考试情况登计表》
法 制 办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